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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129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区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编制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自治区建设厅的统一安排,近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吴忠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全面调查了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中。

  (二)总体要求

  这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由市政府负总则,市房管部门具体抓落实,市民政、统计部门相配合,市区胜利、金星镇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参与。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住房需求,建立起纸质和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编制我市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住房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为市政府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提供政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这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范围是市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具体条件为:

  1、具有市区常住城市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倍以下,具体人均收入标准为3600元以下(含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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