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硬指标考核和软指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按得分高低,评定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以市委、政府命名。
2、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特别突出的,由市委、政府研究确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功人员给与通令嘉奖或记功,并作为晋职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1:
吴忠市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细则
序
号
| 考评内容
| 分
值
| 考评办法
| 评 分 标 准
|
1
| (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市属各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
| 80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审查有关
凭证文件
|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计分。
|
2
| 建立招商项目库情况
| 2
| 查看资料
| 达到可研程度的项目数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2分)。在此基础上,每少一个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
3
| 参加统一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情况
| 6
| 平时掌握的情况,查看资料,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 每次都能积极参加自治区、市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每少参加1次扣1分,没有按要求参加扣0.5-1分,直至扣完为止。
|
4
| 项目签约及跟进
落实情况
| 2
| 查看资料
实地抽查
| 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项目履约率达到80%的,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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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报送情况
| 2
| 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 各目标单位对各类招商动态要及时准确反映,全年报送的各类信息不得少于10期,每少一期扣0.2分。
|
6
| 统计报表情况
| 6
| 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 1、月报、季报、半年报、全年报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上报,以吴忠市商务局(招商局)通报为准。缺报或迟报1次扣0.5分,抽查中,若发现有虚报的项目,每个项目扣0.5分。
2、对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健全档案,并将全部档案资料送市商务局(招商局)备案。不报送档案,每个项目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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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1、制度建设0.5分
2、工作措施1分
3、对外宣传0.5分
| 2
| 查看资料
平时掌握
的情况
| 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制度(1分)。未建立扣或不完整扣0.2-1分。
2、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有明确措施、有储备项目和责任人(2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措施扣0.5-2分。
3、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政策、优势产业和项目、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等。要求各县(市、区)在自治区媒体刊登3篇、条,在市级媒体刊登7篇、条,全部完成(1分),每少1篇、条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以上报市局的复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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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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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资料
实地查看
出具相关证明
| 到位资金区外项目每超100万加1分;区内、市外项目每超1000万元加1分,加分不设最高限。两类项目都有的,先以区外项目计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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