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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采取硬指标考核和软指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按得分高低,评定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以市委、政府命名。

  2、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特别突出的,由市委、政府研究确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功人员给与通令嘉奖或记功,并作为晋职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1:
  吴忠市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细则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

评 分 标 准

1

(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市属各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

80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审查有关

凭证文件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计分。

2

建立招商项目库情况

2

查看资料

达到可研程度的项目数在10个以上(含10个)的(2分)。在此基础上,每少一个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3

参加统一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情况

6

平时掌握的情况,查看资料,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每次都能积极参加自治区、市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每少参加1次扣1分,没有按要求参加扣0.5-1分,直至扣完为止。

4

项目签约及跟进

落实情况

2

查看资料

实地抽查

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项目履约率达到80%的,未达到按比例扣分。

5

信息报送情况

2

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各目标单位对各类招商动态要及时准确反映,全年报送的各类信息不得少于10期,每少一期扣0.2分。

6

统计报表情况

6

以市商务局(招商局)统计为准

1、月报、季报、半年报、全年报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上报,以吴忠市商务局(招商局)通报为准。缺报或迟报1次扣0.5分,抽查中,若发现有虚报的项目,每个项目扣0.5分。

2、对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健全档案,并将全部档案资料送市商务局(招商局)备案。不报送档案,每个项目扣0.5分。

7

其他

 

1、制度建设0.5分

 

2、工作措施1分

 

3、对外宣传0.5分

2

查看资料

平时掌握

的情况

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制度(1分)。未建立扣或不完整扣0.2-1分。

2、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有明确措施、有储备项目和责任人(2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措施扣0.5-2分。

3、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政策、优势产业和项目、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等。要求各县(市、区)在自治区媒体刊登3篇、条,在市级媒体刊登7篇、条,全部完成(1分),每少1篇、条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以上报市局的复印件为准)

 

加分因素

 

查看资料

实地查看

出具相关证明

到位资金区外项目每超100万加1分;区内、市外项目每超1000万元加1分,加分不设最高限。两类项目都有的,先以区外项目计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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