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吴忠市国、地税局:履行组织收入的基本职能。及时移送涉嫌涉税违法犯罪的案件;协助公、检、法部门完成对涉税犯罪案件的查处、公诉、审判工作;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征缴的国家税收款项;通报交流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查办涉税案件的情况;交换税收检查中的发现案件线索。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为宗旨,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同时,按照遵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基本原则,具体任务是:
(一)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建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障各项查补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三)完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维护税法的尊严。
(四)研究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协调和解决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强化税收管理。
(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成果的宣传,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六)表彰、奖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完成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等上级机关部署的涉税案件的查处。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者提供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和谐吴忠建设。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一)联席会议由吴忠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轮流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牵头单位在征得其他成员单位同意后,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牵头单位的领导轮流担任,具体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实施,文件纪要的起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等。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吴忠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四)税务部门根据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分层对口进行联系,共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请相关部门领导审阅后,以正式文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