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黄河吴忠段标准堤防工程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吴政通字〔2007〕19号 2007年11月7日)
为了支持配合自治区有关单位实施黄河银灵吴青段标准堤防工程,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收回古城镇新华桥村、党家河湾村集体、国有土地,用于建设黄河吴忠段标准堤防工程(古城镇-叶盛大桥)。现就该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收回事宜通告如下:
一、黄河吴忠段标准堤防工程规划征地起点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城西排水沟),终点为古城镇新华桥村(叶盛黄河大桥向北600米处),全长为6.4公里。
二、土地征收收回工作起止日期为2007年11月5日至2007年11月26日。
三、该工程涉及集体土地征收按照每亩1.5万元补偿,涉及国有河滩土地收回每亩补偿1200元土地开垦费。
四、地面附着物(树木等)补偿费按照《滨河大道连接线公路建设占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吴利发〔2003〕2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