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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7.社区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协助做好犬类管理工作;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社区内环保事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等。

  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区事务工作站的设立

  为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事务工作站按“一居一站”的模式设立。各社区要梳理各级政府及部门在社区已经设立的机构、下沉的事务,对人员、场地及职能等进行全面整合,集中到一个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社区事务工作站一般设社区党群、民政(老龄)残联、文教体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劳动和就业保障等综合岗位。社区事务工作站在依托“窗口”、搞好“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实施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一人多岗、分片包干、提供综合服务,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

  (四)社区事务工作站的人员配备

  目前,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的配备,实行与社区党组织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配备统盘考虑、有机结合,三者总数按“不低于每200户配1名”的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居委会原则上留30%左右的有社区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专门从事社区党建和居民自治工作(在下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时,社区居委会成员配备将据此作相应的调整)。考虑与目前社居委成员法定换届选举的结果相衔接,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主要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各类协管员中聘用,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左右;文化程度一般在大专以上;会使用计算机。聘用的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任期(聘用期届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续聘)。缺额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一般具有本科学历;计算机应用达到国家(省)二级水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今后,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均按上述招聘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续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站长1名(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负责主持社区事务工作站的全面工作);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并实行一岗多责。

  (五)社区事务工作站的管理

  社区事务工作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社区事务工作站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的业绩和质量,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评议监督。社区事务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社区事务工作站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社区事务工作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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