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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蚕业发展的意见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修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蚕业发展的意见
(黑政办发[2008]4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我省是蚕业资源大省和全国优质蚕茧产地。近几年,全省蚕业始终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在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吸纳城乡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推进作用,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十一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桑蚕生产的优惠政策,农业部提出“稳定优化东部,加快提升中部,稳步发展西部”的蚕业发展战略,鼓励东部企业向中西部转移,促进中西部由以蚕桑生产为主向初加工、深加工型产业升级,为我省蚕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蚕业,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蚕业发展的认识

  蚕业生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综合比较效益显著,每亩地年产值可达2500元,农民纯收入2000元。我省发展蚕业比较优势明显,是全国蚕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全省宜蚕土地多,有宜蚕15度以下的坡耕地及“五荒”资源10500万亩和柞矮林672万亩可待开发利用。全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养蚕季节气温适中,发病少,茧质优。我省桑蚕茧茧层率达24.8%,解舒率达74.8%,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上车茧率达9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解舒丝长1000米至1686米,比全国平均丝长多110米,可缫5A级生丝,是生产高档桑蚕丝的首选原料,产品供不应求。桑树耐盐碱而且速生,是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的优良树种。近年来,齐齐哈尔龙甘泰(龙江、甘南、泰来县)地区实施了万亩桑树绿化项目,在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蚕业发展的认识,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蚕业发展的有利机遇,把蚕业发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开拓农民增收渠道,使其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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