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2006年大连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大工商[2007]46号)
各分局、市(县)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大工商[2004]146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和大工商[2005]6号《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评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评小组考评,经市局研究决定,现将大连市工商系统2006年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获奖单位及个人通报如下:
一、 先进单位
甘井子分局、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旅顺分局、金州分局、普兰店市工商局、瓦房店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二、 达标单位
庄河市工商局、长海县工商局、高新园区分局、保税区分局;
三、先进科(处)、所 :
市 局:肉类食品管理所
中山分局:消保科 、市场科、 春海工商所 、青泥工商所、荣盛工商所、大世界工商所
西岗分局:消保科、市场科、白云工商所、双兴综合批发市场管理所、糖酒副食品综合批发市场管理所、人民广场工商所
沙河口分局:消保科、市场科、西南路工商所、 星海工商所、解放广场工商所
甘井子分局:消保科、市场科、甘井子工商所、南关岭工商所、金三角中心市场管理所
旅顺分局:消保科、市场科、得胜工商所、长兴工商所、景区工商所
金州分局:消保科、市场科、消费者协会、光明工商所、城区市场所、大魏家工商所
开发区分局:消保处、市场处、中心农贸市场管理所、马桥子工商所、轻工市场管理所
瓦房店市工商局:消保科、 食品安全科、新华工商所、老虎屯工商所、复州城工商所、共济工商所、永宁工商所
普兰店市工商局: 消保科、市场科、久寿河工商所、太平工商所、大谭工商所、莲山工商所
庄河市工商局: 消保科、市场科、王家工商所、城关工商所、长岭工商所、郊区工商所
保税区分局:监管科、国际物流园工商所
园区分局:监管科、软件园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