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的意见
(黑建质[2008]14号)
各市(地)建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目前,虽然我省整体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住宅工程质量仍不容乐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仍频繁发生,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仍是社会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住宅工程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200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体安排,为了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深入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质函[2006]17号文、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建质字[2006]9号)和《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的通知》(黑建质[2007]16号)文件要求,现就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出成效不走过场。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住宅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宗旨,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让百姓住上放心房、舒心房。在分户验收工作中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抓住重要部位、重点环节,抓出成效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各市(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相关责任主体(尤其建设单位)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其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法规文件要求,了解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目的、意义,掌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方法和内容。
三、认真贯彻《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规定,2008年住宅工程必须全部实行分户验收。对未实行分户验收或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