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行政
16、政务公开。所务民主制度规范落实,所务管理公开透明。实行《大连市工商局政务公开指南》,行政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和行政处罚结果、监督举报方式、服务承诺、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均向社会和管理相对人公开明示,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及时进行修正。
17、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流程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执法机制,避免和消除“执法空白”和执法交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实施过错追究、案件合议、案件终结督查、行政许可行为监督、行政处罚预警制有决定或记录,到市里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收执罚有登记、有记录,严禁“三乱”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规定要求;落实案件查办限时制度;处罚案件数与案卷数相符。
18、案件质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建档立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
19、工商所监管能力。鼓励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监管执法手段建设,基层所立案案件数和罚没款入库额不低于分局总数的60%。
20、执行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1、经济合同监管。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格式条款备案初审工作,摊位、柜台、场地租赁合同备案率达到100%;开展合同帮农活动,深化订单农业服务,并向订单渔业拓展;继续开展“守重”公示活动,保持“守重”户数增长;在基层工商所开展“五个能”工程,市内四区、开发区、金州、旅顺分局工商所基本达到“五个能”标准;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和“双危害”行为。
22、商标专用权保护。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引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和指导涉农品牌开展地理标志注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
23、广告监管。深入开展“绿色广告年”活动,落实广告监管制度,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媒体广告违法率控制在5%以内。
24、注册登记。围绕“一个中心、四大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加快市场准入速度。企业登记实行名称即时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承诺,完善大项目跟踪服务,实行工商所和登记窗口午休值班等制度;严格按职权范围行使登记权,无超出职权范围越权登记、跨区登记现象;登记审批程序符合法定程序,企业登记实行“一审一核”,名称登记实行“注册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共娱乐场所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保护行业的前置审批手续齐全有效;书式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微机档案内容录入完整。除特殊情况外,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全部实行工商所现场办照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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