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重学习。中心组平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交流、有笔记。围绕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结合分管工作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解决1-2个实际问题。
(1-6项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处11月底前考核)
(二)干部队伍
7、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宣传教育有载体、活动经常,针对性强。干部思想稳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令行禁止,集体荣誉感强,风气正,无倾向性问题。
8、组织建设。按规定建立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9、作风建设。队伍风气正、精神面貌好、荣誉感强;仪表庄重,言行举止热情规范;工作效率高,落实各项服务承诺;践行“八荣八耻”,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积极开展无投诉所、无投诉局活动,在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检查评比中取得好名次。
10、制度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队伍管理形成科学有效运行机制。
11、工商文化建设。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培树一批学习型科(处)、所和学习型个人。建设学习型机关,有组织、有规划、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五进”、“五上”活动,形成有本局特点的工商文化。
12、素质培训。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求参加MPA课程和外语培训;建立健全网上培训和考试系统,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落实周学习日制度;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培训,考试优良率达到85%以上;按照《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教材》要求抽考,及格率达到100%。
13、老干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定期组织活动。
(7-13项由组织人事处、监察处、基层教育处、工商学会年底前考核)
(三)基层工作
14、“阳光所”建设。巩固“阳光所”建设成果,不断深化阳光政务,依照标准,求实、求细、求精;年内,75%以上的工商所达到阳光所建设先进标准。
15、基层所软、硬件建设。分局加强对基层所工作指导,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工商所综合监管效能有新的提高;所容所貌整洁,内部管理规范统一,工商所窗口形象有新的提升;充分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工商所办公、执法的现代化配套设备有新的增加;分局对基层所建设政策倾斜,工商所办公和生活条件有新的改善。
(14、15项由基层教育处年底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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