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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
(市体育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
市民政局 二OO八年七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增强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苏体办〔2007〕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社区体育设施是指以方便社区成员就近健身为目的,社区规划配建的公益性体育设施。它是广大市民开展体育活动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社区体育设施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对于构建和谐社区和建设新宿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有所加强,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市民对强身健体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体育设施总量明显不足、分布很不平衡,已经影响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几年是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办,今后越来越多的省级以上赛事将在我市举办,这些都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城市”的全局高度,大力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布局,为群众提供方便、多样的健身设施,形成公共体育场馆与社区体育设施互为依托、互动发展的体育设施新格局。
  二、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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