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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落实社会各界对我局意见整改措施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落实社会各界对我局意见整改措施的通知
(杭文广新机党〔2008〕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总队)各处室:

  2007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局提出了16条意见和建议,经过局满意办的梳理,共分成四类,分别确定了整改的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限期进行整改。现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汇总如下,请全局干部职工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一、创新监管方法,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
  (一)加大稽查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稽查,全市统一按法规上限标准处罚,坚持重点地区反复查,重点时段加班查。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安、工商驻文化联络室的工作机制,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大作用;二是召开现场会推广萧山、余杭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新举措,加强城郊结合部及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三是狠抓专项整治,提升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在全市开展春季及秋季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批发市场、零售书店、路边报刊亭、旅游景区销售点等经营场所的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社科类、综合类的零售门店,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诬蔑社会主义制度的非法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
  2.加强对印刷市场的监管。积极筹备全市“扫黄打非”第二阶段印刷业的专项整治方案。重点要求印刷企业严格执行印刷委托书和准印证制度,严厉查处承印承制各类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严惩承印承制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无证照的印刷、复制企业和发行单位,同时加强防范措施,对相关的打字复印店进行一次清查。
  3.加强对音像市场的监管。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系列违法音像制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以文三路电脑一条街为重点检查区域,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严厉打击制售高伪真版系列违法音像制品、违法电影音像制品、北京奥组委授权音像制品的盗版系列产品、盗版电子出版物及软件、盗版教材及教辅读物和盗版工具书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联合工商、公安抓源头,清查取缔贩卖盗版音像制品的仓库,对构成犯罪的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对网吧市场的监管。强化对网吧实名制登记上网、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监管,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园周边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同时加强对网吧超时经营的监管,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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