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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总局、省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总局、省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大工商[2007]164号)


各分局、市(县)局:

  12月5日至10日,省局和国家总局将分别对我市的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落实503号令相关及“二个百分之百,一个彻底解决”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就落实相关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把一把手要亲自督办迎检工作,逐条逐项梳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将迎检工作责任到人,查找不足、尽快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二、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要着重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员要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工作到位,要经得起检查人员的提问。商场、超市、食杂店、市场要做到无一遗漏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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