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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的通知

序号

工作任务

工  作  目  标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3

(一)推进招商引资 和项目建设,牵动经

济加快发展

推动佳星玻璃、煤机、电机、鸿基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孙伟经

市发改委

孙希平

市发改委

孙希平

 

4

建立审计计量评价体系和能源消费统计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向高附加值低耗能方向发展。

积极引导企业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开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新工艺、新设备,把能耗、物耗降低到同行业较低水平。

加强化工、造纸行业水污染和火电企业烟尘污染治理,逐步实现水循环利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8%和0.4%。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市统计局

孙希平

郝奎霖

王 凯

孙开珉

刘贵芝

 

5

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深化改革,研究和探索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及建立地方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加大对重点项目、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担保比例,增强我市投资担保公司的实力,力争年内筹建1家民营担保公司。进一步增强银政、银企合作,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中小企业局

佳木斯银监局

人民银行

孙希平

宋志民

李一琳

田 敏

郭立业

 

6

围绕“长三角”产业转移,团队式引进民营企业;充分利用京津“环渤海”区域客户资源,积极引进中字号大企业。加强对香港、韩国招商力度,进一步拓展金融、现代服务业。利用俄罗斯资源优势,积极引进能源重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项目。

全年完成国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3亿元,同比增长40%,实际利用外资3500万美元,同比增长36%。

夏 煌

市招商办

田 雨

市招商办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商务局

田 雨

孙希平

郝奎霖

王君清

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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