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经费保障
(一)未完成的项目:各县(区)行政拘留所和市强制戒毒所在押人员(戒毒学员)伙食费未达标。
(二)整改意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将行政拘留所和市强制戒毒所在押人员(戒毒学员)伙食费列入财政预算,争取在9月底前由市、县财政追加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市财政局
责任人:王万虎、王学军、蔡波
三、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未完成的项目:沙坡头区公安民警电脑拥有率、民警数字身份证书配发率不足100%;中宁县45岁以下公安民警电脑应用“五会”达标率不足100%;沙坡头区16周岁以上人口出生地采集率、籍贯采集率未达到公安部95%以上的要求,海原县法定结婚年龄人员婚姻状况采集率、16周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采集率未达到公安部80%以上的要求;各县(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率、信息上传率均未达到公安部要求,均未建设出租房屋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二)整改意见:
1、积极协调区公安厅,争取尽快为没有数字证书的民警补办数字身份证书,9月底前民警数字身份证书持有率必须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虎
2、加强对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的集中培训,确保8月中旬前所有民警电脑操作水平达到“五会”要求。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
责任人:王万虎
3、按照公安部、区公安厅的有关标准,开展常住人口数据质量专项补漏改正工作,沙坡头区16周岁以上人口出生地采集率、籍贯采集率,海原县法定结婚年龄人员婚姻状况采集率、16周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采集率必须在8月中旬前达到公安部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虎
4、切实加强旅馆、留宿洗浴场所、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加快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留宿洗浴场所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出租房屋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在10月底前安装率、信息上传率均达到公安部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张虎
四、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
(一)未完成的项目:海原县一级、二级派出所数量未达到要求。
(二)整改意见:加快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确保在2008年评定中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