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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7〕26号)精神,决定开展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县(市)2个、先进镇(乡)8个、先进服务组织11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进单位6个、优秀种粮大户20名。
  二、评选办法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在各地自荐的基础上由市综合考评后产生。
  (二)粮食生产先进镇(乡)、先进服务组织、全程机械化先进单位,由各县(市)、区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一式3份。先进服务组织主要评基层直接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业农机服务机构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
  (三)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方,由市农业局和农机总站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四)优秀种粮大户由各县(市)、区根据分配名额,从上报省优秀水稻高产示范户中产生,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3份。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于1月15日前经政府审核后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局,抄市农机总站。

  附件: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

  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先进乡镇

先进服务组织

优秀种粮

大户

全程机械化

先进单位

江北区

1

1

2

 

镇海区

 

 

1

 

鄞州区

1

2(其中农机1个)

4

部门与乡镇各1个

慈溪市

1

2(其中农机1个)

2

 

余姚市

2

2(其中农机1个)

4

部门与乡镇各1个

奉化市

1

2(其中农机1个)

2

部门与乡镇各1个

宁海县

1

1

2

 

象山县

1

1

2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1

 

合 计

8

11

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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