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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全省深入推进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强化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大、做强“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以乡镇(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办事处消防监管力量,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二、“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和模式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以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一个基本辖区单元,将辖区单元划分为若干网格,逐级逐个明确“网格”消防管理组织、人员及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全面覆盖的动态监管网络。网格化管理组织按照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实时掌握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提高网格防控火灾能力。“网格化”管理模式的重点是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
  三、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市、县(市、区)分别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消防安全工作;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行政副职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安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治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应当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等制度,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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