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安快乐迎奥运、放心产品进万家”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安快乐迎奥运、放心产品进万家”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渝农发〔2008〕3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流通环节农产品的质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安全农产品和擅自使用无公农产品专用标识的违法行为,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按照年初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安快乐迎奥运、放心产品进万家”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活动主题

  本次检查活动主题是:“平安快乐迎奥运、放心产品进万家”。

  二、检查活动时间

  2008年8月1日-9月26日

  三、检查活动内容

  (一)加强对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一是检查是否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二是检查是否使用含有其他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化学物质;三是检查是否使用未经登记或质量不合格的农药、肥料产品;四是检查是否立健全销售档案和生产记录;五是检查是否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施用对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施用农药、肥料;六是检查是否使用不合农灌标准的污水灌溉蔬菜;七是检查是否采收未过农药安全间隙期蔬菜;八是检查是否使用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催熟、防腐、增白、染色的药物或激素类物质;九是检查是否冒用无公害蔬菜专用标志。

  (二)加强对批发市场和超市的执法检查。一是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是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三是检查是否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四是检查是否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五是检查是否按照经销产品的销售批次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检测记录是否齐全、完善;六是检查是否冒用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

  (三)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确保执法力度到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