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安政〔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实验基地、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科学数据等物质与信息系统和以共享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专业人才队伍三方面组成。平台建设是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全市科技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为全市科技进步和创新提供有效支撑,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为指导安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和《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安阳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背景与基础
(一)平台建设的形势背景
科技基础条件,是指科技创新活动的物质和信息保障,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大型科技设施及仪器设备、实验室、科技文献资料及科技基础数据、科技规范和标准、生物种质资源及标本等各种科技资源。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呈现着渗透、交叉与融合的态势,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科研方式与创新模式,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共享及信息的通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科技资源的占有、配置、开发和利用方式的优劣,日益成为决定国家及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强弱的关键因素。支撑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科技基础条件已上升为重要战略资源。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提升支撑科技创新的水平,正在成为各级政府支持创新活动的优先选择,成为政府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
我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2年科技部会同16个部门启动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03年7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体系,200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2005年7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2005年11月,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