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同时撤销宁波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陈炳水
  副指挥:柴利能  市政府
      胡剑辉  市林业局
      谷新明  宁波军分区
  成 员:何 伟  市委宣传部
      陶成波  市发改委
      陈文辉  市教育局
      王伟标  市公安局
      章翠飞  市财政局
      徐文宁  市气象局
      周根强  市民政局
      邹鸣飞  市卫生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