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抓好学校灾后重建确保今秋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灾区学校今年9月1日全面复学复课的工作目标,这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全力抓好学校灾后重建,确保今秋我市所有学校全面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灾区学校今秋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0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校舍灾情排查和维修加固工作
灾情排查和鉴定是学校灾后重建的基础,也是编制恢复学校重建规划的基本依据。市、县(区)规划和建设部门要牵头组织技术力量,根据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地震局《关于
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发[2008]19号)和《学校震损校舍评估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采取校校见面的方式,进一步对学校的教学楼、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出具检查鉴定报告,并逐校建立资料库,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不丢一幢楼房、不留一处死角,特别要把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学校校舍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舍受损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经鉴定确认不能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危房应尽快拆除,以免威胁师生安全和影响校园环境。对受损情况不严重的校舍,当地政府要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和修复、加固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维修加固和监理,争取在暑期修复加固一批校舍,供秋季复学复课使用。
二、因地制宜,切实抓好临时校舍和配套设施建设
对受损严重或在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校舍,各级政府要通过租借民房、让出办公室和会议室、搭建活动板房以及修建简易用房等方式,落实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临时校舍,确保9月1日按时复学复课。临时校舍既要满足教育教学用房的需要,也要保证学生宿舍、食堂、厕所以及教师生活用房的基本需要。在落实过渡性校舍的同时,要同步配置好黑板、课桌凳、教科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远程教育设备以及体育、卫生设备,配齐基本的生活设施,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各地各校在使用临时校舍前要对卫生防疫、消防设施、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和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