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和打击“三非”工作力度
一是对去年以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了查处和责任追究。共追究相关责任人67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65人受到撤免职、记大过、记过、警告、开除等处分。对“4.20”和“11.7”两起较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市监察局已向省监察厅请示,待批复。2处发生较大事故矿井已关闭。二是严厉打击和整治“三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矿井的通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亲自参与,市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区县政府联合行动。共查处70处非法矿井,全部予以炸毁填平恢复地貌,刑事拘留36人,教养4人。并对10名对非法矿井监管不严、打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处理,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2人。区县政府落实专人对被炸毁的非法矿井进行监控,市安监局每月对打击非法矿井工作开展一次督查,防止死灰复燃。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重视不够,存在模糊认识。一是存在值班井长代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问题。新兴区兴达、金强煤矿,勃利县顺达煤矿,茄子河区宏伟煤矿十二井均是值班井长下井带班,副矿长以上管理人员没有执行下井带班的有关规定。二是桃山区铁西煤矿五井(接续井)、茄子河区宏伟煤矿十二井,桃山区清华二井,勃利县顺达煤矿下井带班记录存在代写现象。
(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一是矿井超队组生产。新兴区金强煤矿、勃利县金源煤矿井下均是2个采煤工作面生产,违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中要求的“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规定。二是违规批准越界开采。新兴区兴达煤矿已采完的左九片越界掘进100米左右;新兴区金强煤矿左五片采煤工作面越界开采30米,作业规程已经批准。三是普遍存在井筒简易投产使用问题。新兴区金强煤矿、兴达煤矿、勃利县顺达煤矿矿井井筒主体工程不是一次完工,边生产边下延。四是未做到采掘工程及时上图。兴达煤矿、金强煤矿、金源煤矿、顺达煤矿、宏伟煤矿十二井、惠泉公司五井均没有按规定及时上图。五是机电设备和防尘系统存在问题。兴达煤矿主井提升绞车无标牌、无安全标识;绞车减速机漏油严重;主井防尘系统不完善,缺支管和阀门。骏兴煤矿属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矿井,无安全专篇。
(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隐患排查整改记录不认真。勃利县顺达煤矿每旬隐患排查记录单上“超前支护不足20米、未上前探梁”等问题重复出现。桃山区铁西煤矿五井(接续井)煤矿查出的隐患问题没有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勃利县金源煤矿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作业,没有认真解决。规程规定采取砌石墙护巷,而现场采取留设煤柱方式,在未安设局扇情况下边开采边掘进,造成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混乱,局部无风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