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落实安全包保和领导值班、下井带班两个责任制。分公司和矿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特殊时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干部安全包保制度,实行安全督导分工负责制。分公司每天保证3名副总以上领导值班,区、段领导分三班带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入井写实制度。二是开展通风、顶板、机电、防治水、隐患排查、地面厂处等6项安全工作会战,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规模以下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市2007年共排查煤矿各类隐患18599条,其中一般隐患18441条,全部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58条,整改率98.1%。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已全部落实了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整改预案。二是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下发《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确定从12月初至明年3月中旬推进落实24项攻坚内容,明确百日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三是建立了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煤矿重大隐患分级监管办法》,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今年初已开始实施。市安监局建立了煤矿重点安全部位月报制度,要求区县煤矿每月上报一次辖区煤矿重点安全部位变化情况,落实专盯重点监控。市政府与市安监局、煤炭局签订责任状,由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对高沼及高管矿井、水患及疑似水患矿井、安全基础薄弱矿井实行重点包保。
(三)突出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
一是逐井落实处级干部包保责任,落实驻矿专盯盯守,严防私自生产。2007年公告关闭矿井的77处矿井已全部关闭到位。30处资源整合矿井,采取停止供应火工品,主井口门上栅栏,主提绞车上锁贴封条等措施,停止了一切生产活动。二是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坚持对高瓦斯矿井和按高瓦斯管理矿井每月进行一次“一通三防”系统审查。三是强力推进煤矿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全市煤矿配齐了专职值机员,上齐了监控专线电话,建立健全了监控管理制度,开展了监控系统行业新标准的学习,制定了2008年监控系统改造方案。四是推进高瓦斯、高管矿井落实瓦斯抽放,全市3处高瓦斯矿井已落实瓦斯抽放,14处高管矿井已制定瓦斯抽放系统建设方案,计划于2008年3月末前落实。七台河分公司共建立抽采系统25套,其中地面固定9套,井下移动16套,2007年抽放瓦斯4890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540万立方米,抽采率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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