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负主要责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自检,不断加大施工质量管理力度。要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派驻项目三大负责人,配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和质量缺陷处治方案,以科学的手段控制施工质量,有效预防质量通病,及时处治质量缺陷。通乡油路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成立工地试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人员和仪器,严格按照试验规程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工程监理单位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负监理责任,严格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落实工程报验制度和“四不准”制度,加大抽检频率,坚持对关键工程、隐蔽工程、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按时召开监理例会,通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施工质量偏差;在保证监理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加大对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优质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5、各级试验检测机构要充分认识试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大试验检测设备投入,加强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执行试验规程,不断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工程材料质量、施工控制参数、现场施工质量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并进一步加强对试验数据的管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公信力,真正做到试验检测为施工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控制数据。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每个月要保证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2次以上抽查,对关键部位和重点工程施工过程随时监督,重点消灭高填方路基下沉、沥青路面早期破损、水泥路面断板开裂、桥涵伸缩缝及台背跳车、特殊地段路基变形开裂等主要质量通病,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评比
为了确保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交通局建立和实行考核机制,在今年年底对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在“质量管理年”活动中评出的“质量管理优秀单位”或被评为优良工程的项目给予表彰奖励。对质量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的项目建设单位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调减下年度交通工程项目,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