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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贡献。对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牡丹江、绥化、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职责,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少数地区安全监管局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掌握不准,对本地区建设项目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能完全掌握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数量和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及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手续情况。
  (三)部分地区安全监管局与发改、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联系不够,不能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核准等相关信息,致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极为被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继续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巩固2007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已落实整改措施正在整改的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严格处罚。对新建项目要从立项开始严把审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工作程序。
  (三)加强与发改、环保、国土资源、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确保及时获取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核准备案、初步设计等相关信息,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阶段开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的审查和验收关。
  (四)督促建设单位提高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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