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安监发〔2008〕2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安监发〔2005〕12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全省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省2003年以来机械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和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省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多数地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和调查摸底,掌握了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基本做到了底数情,情况明,提高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责任的自觉性。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明确了整改时间,落实了整改措施。
为推动全省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在各地市和省农垦总局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七台河、双鸭山、佳木斯、鹤岗等7个市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下达81份整改指令,督促地市和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及有关企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各地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主管局长和对口处(科)长座谈会,对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部署。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省共查出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各类新、改、扩建项目414个。其中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67个,市(地)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347个。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现已有13个完成整改,49个正在整改,整改率94%;市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现已有44个完成整改,274个正在整改,整改率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