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正反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注意及时发现和树立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同时,在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继续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引导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为民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1.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71号)的精神,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每年帮助落实解决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
2.完善群众咨询投诉平台。建立完善建设系统各类咨询、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和门户网站,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高效运作”的原则,形成集中、分流、落实、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3.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建立高效快捷的服务平台和政务办理中心,继续打造12319城建服务热线、民生热线、行风热线,推行“领导接待日”、“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办证“绿色通道”、“一条龙服务”、“工作无休日”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系统各级便民服务网络。
4.建立下基层蹲点挂钩制度。根据要求,各级建设系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结对帮扶联系点,并建立定期蹲点制度,通过蹲点调研、指导,摸清联系点情况,提出帮扶举措,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建设系统政风行风的示范点,创业创新的实践点。
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监督长效机制
1.加强内外监督。重点监督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落实情况;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有关政风行风建设的贯彻情况;坚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建设的执行情况;贯彻承诺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等制度的兑现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整改情况;建设市场信用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的落实情况;“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各类便民服务热线的服务质量情况;“数字城管”经验的推广实施情况等。通过面上检查与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