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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责任依据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责任
单位
得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
1、档案行政执法(2分)
1、档案行政执法常态化,经常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1分。(县档案局每年至少检查20个单位,市档案局每年至少检查40个单位,未达到检查数量相应扣分。)
2、总结1--2个县、区档案局(示范单位)档案行政执法常态化经验0.5分,在本地区推广档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验0.5分
5分
法制处(科、股)
2、档案法律法规来信来访工作(1分)
1、加强档案法律法规来信来访工作。群众对职工干部档案丢失、损毁、造假等情况或档案管理违法现象,向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投诉,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不受理,造成越级上访的扣0.5分
2、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不当,造成越级上访的扣0.5分(含所辖县、区)
3、档案行政执法层级监督(2分)
市地档案局对县、区档案局年中抽查、年底考核2分;年中对县、区档案局不抽查,年底不考核各扣1分;当年因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被上级档案部门或当地政府通报批评的单位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