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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下发2008年全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的通知

序号

执法责任依据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责任

单位

得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1、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4分)

1、  已上报的企业全部规范建档1分,有1户不达标扣0。1分

2、  新增企业,规范建档率80%以上3分

10分

经科处(科、股)

2、国有企业档案工作

(2.3分)

1、下发了档案执法检查通知书,开展了执法检查0.8分

2、加强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管理和处置,并有档案处置意见0.5分,没有不得分

3、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与其同步进行 1分,不同步扣0.5分

3、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档案工作(2分)

1、档案工作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步进行1分

2、有《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文件材料能及时归档、有档案工作制度、有档案人员、有档案装具、采取了相应的档案安全防护措施1分,有一项不达标扣0.5分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1.7分)

1、下发了档案执法检查通知书,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有检查指导记录0.8分,没有或不全不得分

2、对项目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并有验收报告0.6分,没有不得分

3、  参加了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并有验收意见0.3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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