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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的通知

  组织编制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规划。由北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具体实施。在2008年完成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实行勤务机制改革,优化警力配置,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做好城乡道路的疏导指挥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城乡道路正常的交通秩序。
  优化城市交通组织管理,设置、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在全市的主次干道路路口、学校门前等人流车流量较集中的地区,应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分别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善市区道路悬挂式指路标志;逐步建立城市道路的电子监控系统。
  6.市、县要做好主次干道、商业区、住宅区、广场夜市、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的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工作。整顿现有停车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停车场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多方位的机动车停放格局:按照《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
  北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及人行道的临时停车泊位的规划和管理。做好主次干道、人行道的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城乡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北海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配建、增建停车场的审批,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
  7.全面整治市区主次干道、支路、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公路进出口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市、县建成区内的铁路沿线、江河水面及沿岸卫生也要纳入各辖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整治范围。突出搞好窗口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窗口、工业交通窗口、居民社区窗口、风景旅游窗口等区域的良好形象。
  2007年启动城市示范窗口的建设,2008年建成北海市区文化窗口、工业交通窗口、居民社区窗口、风景旅游窗口四个市级示范窗口,形成综合整治的样板,带动和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示范作用。
  8.做好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检查、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除计划,按照相关程序,在2008年完成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内的拆除工作,在2011年完成其余区域的拆除工作。
  2007年清理整治四川南路、北海大道、北部湾路、北京路两侧和侨港镇城郊结合部的违法建筑。
  2008年清理整治广东路、云南路、茶亭路、滨海大道两侧以及银滩旅游度假区、外沙岛等处的违法建筑。
  2009-2011年完成市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的清理和拆除工作。
  9.北海市及合浦县要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户外广告设置和整治方案,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内容规格样式,在城区主要出入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的广告。门头匾额、标牌标识、公交车广告等户外广告制作要美观新颖,霓虹灯及灯箱的灯体、文字不能残缺。建立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规范,对沿街各种未经审批的广告予以拆除。
  严格审批市区、县城区各类户外广告的设置与宣传,包括横幅、汽球、拱门、宣传车、宣传品等;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发布的坚决处罚。严禁乱设活动灯箱,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严把审核关,对破旧残损的广告予以清理;指派专人负责路段包干清除“牛皮癣”,合理增加设置 “户外广告张贴栏”,多方入手,堵、疏结合,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
  10.加强施工环境整治。施工工地应设置连续围栏和警示标志,实行全封闭施工,围栏应进行彩化;搞好施工工地卫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停放设备、堆放建材;密闭运输松散物料,防止车辆沿街撒漏;工地门口设置冲洗设备设施,防止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止扬尘和噪音扰民。
  2007年北海市及合浦县要制定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的相关管理办法。2008年,北海市区及合浦县城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
  11.街景灯光、沿街建(构)筑物立面装饰及路牌、站亭、果皮箱、变电箱等占道设置的公共设施应力求与街道整体景观协调一致。重点地段的灯光和建筑物立面装饰应做到风格独特、特色鲜明。沿街建(构)筑物的立面要定期清洗,楼顶禁止堆放杂物。
  市、县建成区路灯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实现全覆盖。
  12.至2011年北海市创建10个示范社区,合浦县创建5个示范社区。在建和新建的建筑物不得设置超出建筑立面的防盗网,拆除原有社区、小区、单位(庭院)的违法违章建筑、超出建筑立面的防盗网、破损遮阳棚(伞、亭);粉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根据实际,增加绿化面积;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2007年,北海市选择两个社区作为创造示范社区的工作重点,拆除示范社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打通消防通道,以及对影响市容的沿街立面进行整改,进一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以后每年增加2个示范社区,达到自治区要求的五年内A类城市创建10个示范社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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