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建城发〔2008〕9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宁波市城管办(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嘉兴、台州市交通局,舟山市交通委:
为全力做好2008年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春节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经贸委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08年春运自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约为2.75亿人次,同比增长6%;计划安排车辆1.5万辆,较同期增长7%。
春运期间,各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目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成立公交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公交春运工作。各地要结合春运期间客流变化规律,制订切实可行的公交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春运工作领导,我厅特成立2008年浙江省城市公交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协调和联络春运期间全省公交运行工作。
二、精心运行组织,确保运力充足
春运期间,各地城市公交主管部门要根据天气、道路、安全、客流等春运动态和信息,制订科学、合理的城市公交春运方案。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织、调度工作,充分挖掘潜力,合理调配车辆,保证具备充足的运力和油料等生产物资,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序运转。要与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客运枢纽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等乘客较为集中场所的接运工作,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确保乘客及时疏散。要开设必要和充足的学校和企业的专线,方便外地学生和进城务工员平安返乡、返城。
三、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要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公交春运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一要确保运行车辆安全。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春运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实抓好落实。春运前,各地要对所有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方面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禁运行车辆带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