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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网络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对急事、要事和突发性等重大事件应当迅速并连续报送,并进行专题或跟踪报道。

  第十条 积极参与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学术交流、培训、参观考察、网上讨论等活动。

  第十一条 及时提供各类新闻线索。

第四章 报送信息内容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员主要报送的信息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思路、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阶段性成效、工作中的难点、突出的问题和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出台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包括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上级领导到各地、各部门视察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批示及贯彻落实情况。

  (五)市领导参加本单位重要活动情况。

  (六)本部门工作动态。

  (七)行政事项的办理。

  (八)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

  (九)在线回复。

  (十)行风评议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情况。

  (十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或突出问题。

  (十三)各种重大事故、如爆炸、火灾、交通、煤矿事故等造成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

  (十四)重大自然灾害,如旱灾、风灾、洪灾、虫灾以及地震等灾害和严重的疫情。

  (十五)重要的社情民意,如一个时期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需要领导引起注意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十七)其它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第五章 信息员所在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网络信息员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本单位网络信息员的工作,要提供必须的工作经费及计算机、数码相机、移动硬盘、扫描仪、摄像机等必要的工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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