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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函建字〔2007〕58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浙建建〔2007〕105号),我厅对第一批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建筑企业的相关三类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部分建筑企业(名单详见建设信息港网上公示的意见)存在“三类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不符合延期条件。为能使这些企业尽快满足三类人员配备要求,经研究,决定针对这些企业单独组织一次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考试、考核对象
  公示中所列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施工资质主项属交通或水利的,分别由交通厅或水利厅组织考试、考核。
  二、安全知识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相关复印件):
  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的,应具有中专学历或中级职称;
  2.申请项目负责人B证的,应具有中专学历或中级职称;
  3.申请专职安全员C证的,应具有中专学历(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和初级职称;
  4.考生每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考试报名方式:企业将相关人员汇总后上报;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学院路126号;2007年12月28日前;联系人:郁永泉老师;联系电话:0571-89968616(615),考试及报名的具体要求也可查询建设厅干部学校网址:www.zjjs.com.cn/zjjsgbxx。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下午企业主要负责人;13日上午项目负责人,下午专职安全员考试;地点:杭州。
  三、管理能力考核
  1.企业将安全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的考核申报材料汇总,统一于2008年1月30日前上报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
  2.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于2008年2月25日前上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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