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调查落实,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震区县(市)政府,州地震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教育局、州建设局、州卫生局、州水电局、州电力公司、临夏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按各自渠道,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评估损失,及时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省、州地震局提出的预报意见,预报区所在的县(市)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建筑物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抗震能力,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四)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I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II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五)预警发布
  在省政府发布短期预测意见后,我州境内如发现明显地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州、县(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报告省政府和省地震局。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六条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三)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四)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