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是否安排在校园内进行,有无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2)学校、幼儿园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是否存在利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4)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5)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6)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7)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尽快制定紧急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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