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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是今年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 26号)和《关于印发在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 43号)文件。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看,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并没有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各地(市)、自治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方案,明确重点,精心组织,确保政令畅通。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做出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隐患整治坚决彻底,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查、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7月份自治区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市)开展督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公开曝光和全区通报。
  三、突出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和铁路安全监管,确保交通安全
  当前,我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隐患较多。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有清醒认识,高度警惕,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区人流、物流的增加,要切实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加大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点段的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严格车辆限速制度,严格禁止超速、超载、超限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车辆挂靠违法行为。要抓好水上交通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牛皮船的安全监控和管理,严禁渡船、牛皮船超载超员。铁路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铁路运输设施的安全监控,加强调度指挥,加强主要干线、路段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严格实行标准化作业,严肃查处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要重点抓好铁路职工,特别是护路队员的安全教育,严防护路队员被撞事故发生。民航部门要加强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机场安全检查,确保航空运输安全。
  四、依法加大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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