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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8〕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邹建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任命邱丽华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雄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世宁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伟冬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何晓佑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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