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邹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8〕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邹建平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
任命邱丽华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崔雄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世宁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伟冬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命何晓佑同志为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