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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批转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贯彻意见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批转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贯彻意见的通知
(临州府秘〔2008〕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州发改委等五委、局上报的《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贯彻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贯彻意见

  最近一段时期,受国际市场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食用植物油价格出现了大幅攀升,市场供应趋于偏紧,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近期,甘肃省发改委等五部门以甘发经贸[2008]153号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省政府对此作了紧急部署,要求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上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州食用油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工作。食用油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各县(市)要充分认识保障食用油市场供应、稳定食用油价格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食用油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负总责。各级发改、物价、商务、财政、粮食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食用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切实维护食用油价格基本稳定。
  二、尽快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体系。为了加强全州食用油宏观调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全州成品粮油正常供应及价格基本稳定,各县(市)政府要尽快着手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按全州城镇人口10天左右销量储备食用油5万公斤,具体由州粮食局负责,所需资金78万元由州农发行解决,利息、费用、轮换差价10.4万元,建议列入州、县级财政预算。县级成品油储备请州政府责成各县市政府在年内解决。逐步建立我州粮油储备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文件“产区保持3个月,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建立地方储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要逐步充实和补充”的精神,尽快建立我州粮油储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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