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对“两高”企业准入条件和门槛,坚决遏止“两高”行业过快增长。要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对容量在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生产能力在4.4万吨以下、窑径在2.2米以下的水泥机立窑;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直径在1.8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都要进行淘汰。对属于淘汰和关停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限额加价等措施,促使企业减产、停产或转产。今年州上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户,其中:铁合金企业2户(广河县兴达铁合金厂、东乡县东深塑胶公司),电石企业1户(永靖县陇港电石厂),各县(市)要确保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产业政策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确定淘汰企业名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要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实施我州特色经济战略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通过培育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缓解高耗能产业带来的压力。
四、积极组织,及时申报节能重点项目
一是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申报项目。国家出台的《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以奖代补” 的方式,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给予支持和奖励。二是围绕淘汰落后产能申报项目。国家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以妥善处理已关停企业的遗留问题。三是申报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备选项目和清洁生产备选项目。各县(市)和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学习和研究政策,牢固树立项目意识,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力度,着力组织、筛选、论证、包装、申报项目,真正实现以项目带动和促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建立健全机构,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工作
各县(市)要按照《临夏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要求,尽快成立节能监察机构,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购置监测设备和仪器,尽早履行监管职能,尽快开展监管工作。今年,国家和省上要求把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作为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州经委已制定出《临夏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并上报州政府。《办法》明确规定对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各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节能指标作为验收内容纳入验收程序,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该《办法》印发后,各县(市)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项目的能评和审查工作,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为手段,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的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