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禁止现场配制外墙外保温系统界面砂浆、抗裂砂浆、面砖粘结砂浆,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为预制干拌砂浆。干拌砂浆在出厂前应按配合比、搅拌为保温浆料(应为单组分干拌砂浆),成袋包装至施工现场,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加水搅均后使用。
七、生产企业运到施工现场的产品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标准。
八、申请认定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的企业,按照《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报送资料,省建设厅节能办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可在工程中试用,待提供合格的施工现场材料抽检报告后,方可发予“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附件:外墙保温产品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贵州省建设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外墙保温产品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
无机保温砂浆
| 性能指标
|
Ⅰ型
| Ⅱ型
|
干密度(㎏/m3)
| 240~300
| 301~400
|
导热系数
(W/(m·K))
| ≤0.070
| ≤0.085
|
胶粉聚苯颗粒
保温浆料
| 性能指标
|
干密度(㎏/m3)
| 180~250
|
导热系数
(W/(m·K))
| ≤0.060
|
蓄热系数
(W/(㎡·K))
| ≥0.95
|
膨胀聚苯板
| 性能指标
|
表观密度(㎏/m3)
| 18.0~22.0
|
导热系数
(W/(m·K))
| ≤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