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在黔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节能通〔2008〕59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2007年12月15至18日,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肖徽任组长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第八组,对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节能部分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主要是检查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省建设厅、贵阳市、遵义市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二是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检查组按规定抽查贵阳市、遵义市各10个项目(其中5个公共建筑项目、5个居住建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实地查看了10月1日后完成验收的4个建筑工程(贵阳市、遵义市各两个)。其中,6个建筑工程项目被下达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见附件1)。
检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建立了专门节能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力度明显增强,长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初步形成了闭合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强了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实施的工程,均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墙改基金开始征收,并确定了基金的使用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及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五是建筑节能示范开始起步,以点带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六是加强了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除省厅外,贵阳市、遵义市建设局尚未成立建筑节能专门工作机构,建筑节能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保障,严重阻碍了下步工作的开展。
2.行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环节存在监管脱节的情况,除省级主管部门外,各级市、县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制度;另外还存在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相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如贵阳市金阳新区景怡苑住宅小区;设计单位不按设计标准设计;审图机构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如遵义市南白镇象山公寓;监理单位没有严格监理,部分项目监理确认文件不完整,材料进场和设计变更后未进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