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物价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统计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民族报社、州农发行和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第六条 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及时向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信息。
2、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零售网点的应急工作安排,形成供应保障网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供给队伍的组织及应急粮食的运输。
4、完成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州发改委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州粮食局、物价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完善州级、县级粮食储备的管理,做好全州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州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应急储备、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委托粮油加工企业加工粮油和销售等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调配粮食风险基金,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州农业局负责粮食生产,重点是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
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畅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州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州质监局负责对粮食经营加工环节进行监督,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州物价局、州粮食局负责对全州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州物价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
州交通局负责安排粮食应急供应的公路运力。
州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消费及生产消费价格等。
州广播电视局、民族报社会同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物价局负责制定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对互联网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害新闻进行封堵、删除,正确引导舆论。
州农发行负责安排落实、监管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