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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1.省交通厅成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省公路局、省质量监督站、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录像中心参加。
  组 长:张群力(省交通厅副厅长)
  副组长:章征宇(省公路局局长)
      张瑞曾(副厅级纪检监察员、交通厅监察室主任)
      刘建华(省质监站书记)
      张晓忠(省交通厅基建处副处长)
  成 员:杜虎章(省公路局县乡处处长)
      张 胤(省公路局县乡处副处长)
      黎华珍(省交通宣教中心主任)
      康厚荣(省交通厅科教处副处长)
      颜 华(省交通厅基建处主任科员)
      熊 文(省交通厅财务处处长)
      章友竞(省运管局副局长)
      韩 旭(省交通录像中心主任)
      丁志勇(省交通信息中心主任)
      周争菊(省质监站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路局。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 胤(县乡处副处长)
  成 员:李 渡(监察室主任)
      李 路(宣教处处长)
      韦 波(办公室副主任)
      高诗龙(科技处副处长)
      袁 泉(养路处副处长)
      曾建渝(后勤处副处长)
      张 杰(县乡处副处长)
      唐隽勇(办公室秘书)
      董 亮(县乡处工程师)
      詹大德(县乡处工程师)
      付小波(县乡处处长助理)
  办公室的职责是:制定质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修改完善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发布通报;指导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质量年活动;分年度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宣传质量年活动成效,审查质量年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由省公路局具体承办。
  各市(州、地)交通局根据质量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价,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质量工作动态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档案,维护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人,建立质量档案,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为辅的质量保证机制。其中,省级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质量巡查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分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地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实际确定质量监督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和检测频率,专设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负责人,实施质量检查鉴定;建立县级质量监督组织,负责现场纠正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随时对农村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质量管理不缺位、不断档、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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