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4]21号)精神,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 ,农村和城市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鄂政办发[2007]116号 文件精神,做好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工作。在入学入托、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 开发、宅基地审批、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相关部门要在普惠政策中体 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和优惠;启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制度,在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 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中,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对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致贫家庭给予重点救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 发症患者,按照规定给予免费治疗;建立完善节育手术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政 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和建立多形式的计划生 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女孩不在身边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纳入并享受农村五保户供养待遇。在逐步完善城镇职工社 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 系。在全社会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帮互助的传 统美德。
(六)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新农村 新家庭计 划”、“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开展生育文明建设县市、乡镇 (街道)、村(居)“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无政策外生育先进村(居)委会、无政策外生 育先进企事业单位、无政策外生育多孩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以“计划生育好、子女 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为主要内容的“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 评比表彰活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州 2个县市、30个乡镇(街道)、1000个村(居)达到生育文明先进单位标准,一大批计划生 育家庭达到生育文明示范户标准。
三、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