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黑交发[2008]1号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汤嘉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黑收路发[2007]117号)收悉。根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和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对通过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的机动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此收费标准试行1年,届时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交通厅批复正式收费标准。
此复。
附件:
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通过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的机动车辆征收通行费。
第一条 收费站设置
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全长96.212公里,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鹤伊公路管理处负责全路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设两处收费站,守虎山收费站位于K35+500,朝阳收费站位于K89+575。
第二条 征收范围
凡通过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的各种机动车辆,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对沿线农民完全从事农业生产、运送农业物资(非营业性运输拖拉机)的20马力以下(不含20马力)的农用小型拖拉机,免征通行费。
第三条 征收标准
车型
| 规格
| 守虎山收费
站收费标准
(元/车次)
| 朝阳收费站
收费标准
(元/车次)
|
客车
| 货车
|
第一类 小型车
| ≤7座
| ≤2t
| 15
| 15
|
第二类 中型车
| 8座一19座
| 2t一5t(含5t)
| 30
| 30
|
第三类 大型车
| 20座-39座
| 5t-10t(含10t)
| 40
| 40
|
第四类 特型车
| ≥40座
|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车
| 50
| 50
|
第五类 特大型
|
| >15t
40英尺集装箱车
| 55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