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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3.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依法管严管实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非税收入的分析工作,及时掌握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掌握政策变化因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非税收入计划。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将应纳入政府性基金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防止出现虚增收入问题。
  三、调整支出结构,从严控制支出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财力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要求,今年我市各级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一律压缩5%。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削减一般性财政支出,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平衡。
  1.深化财政改革。要继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类集中采购工作。要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专项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保障重点支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人员工资和政权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农民的各类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足额安排,确保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抗震救灾对口援建、社会稳定等各项重点支出。
  3.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2008年市本级超收财力除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外,停办追加预算。极特殊事项需要追加的,要按程序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各县(区)政府要比照执行。
  4.压缩一般性支出。一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减少各类研讨、纪念、庆典、培训活动的经费支出,降低会议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设备和车辆购置、维修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完善出国经费审核制度,对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一律不予安排经费。三是强化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接待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四是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廉洁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禁公费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5.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及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要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审查力度,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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