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8〕7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财力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0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现就进一步加强今年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财政形势,切实增强增收节支工作紧迫感
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 6亿元,同比增长33.6%,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但是,在组织收入过程中还存在着收入增幅回落趋势不断加大、地区间收入失衡、政策性减收因素逐步积累扩大等问题。同时,下半年我市各项民生、维护稳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支援灾区重建等新增支出较多,政府债务还款任务仍然艰巨,加之受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上级财政对我市的补助资金将会相应减少。因此,下半年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将会十分突出,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局角度和更高的层面,科学分析财政收支形势,切实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实现全市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和把握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奋斗目标。
1.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各县(区)政府要统一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收入的难点问题。各级财税部门要把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大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加强税收征管,实现精细化管理。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税基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和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严禁税收串库、混库和乱拉税源、改变入库级次、截留财政收入等违纪问题发生。要密切关注新税制的实施,努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