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贵州省化工医药规划设计院部分基建资金调整使用用途的复函
省经贸委:
你委《关于贵州省化工医药规划设计院基建资金部分改变用途的函》(黔经贸办函[2008]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我委以黔计工业[1997]822号、黔计工业[1999]1333号文批复的贵州省化工医药规划设计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据项目业主反映,由于外单位居民阻挠等客观原因,未能完全按批复内容建设。根据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贵州省化工医药规划设计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221万元,其中我委下达的省非经营性资金220万元,用于了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及添置办公设备。鉴于以上实际,为促进贵州省化工医药规划设计院改制重组的顺利进行,原则同意对我委在1998-2002年间安排的该单位业务用房省非经营性资金220万元部分使用用途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