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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泉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泉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福泉市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7]685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总规模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2座,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马场坪镇)6000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金山镇)9000吨/日;敷设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系统28215米及相应附件井,其中:马场坪镇11790米(DN 300 - 5150米、DN 400 - 3420米、DN 500 - 640米、DN 600 - 2580米)、金山镇16425米(DN 300 - 7660米、DN 400 - 2220米、DN 500 - 2120米、DN 600 - 1955米、DN 700 - 2470米)。
  工程服务范围为马场坪办事处、金山办事处、城厢镇、岔河乡、龙昌镇全部行政辖区,服务面积433.2平方公里。
  房屋建筑面积1346平方米,其中:马场坪镇处理厂576平方米(综合楼400平方米、机修及配电房161平方米、大门和门卫15平方米),金山镇处理厂770平方米(综合楼400平方米、机修及配电房350平方米、大门和门卫20平方米)。
  二、同意马场坪镇处理厂厂址选择在石板河边屠宰场后石板桥处,工程占地10.3亩;金山镇处理厂厂址选择在沙河右岸通幽桥处,工程占地18亩。
  三、同意设计推荐的新型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处理后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马场坪镇处理厂出水排入石板河(米汤河),金山镇处理厂出水排入沙河(后河)。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确保出水水质。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处理工艺流程要求和远期发展进一步优化设计。
  五、原则同意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水力力学条件以及场区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设计,节约能耗,确保安全。
  六、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平面和竖向布置,下阶段应结合城市规划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管采用双壁波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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