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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也应纳为教育对象。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在7、8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学习教育内容的落实并取得实效。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市委、市纪委将举办全市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羊城廉政大学堂”之“增强党性观念、促进科学发展”专题辅导、《执政之魂》电教片全国首发式暨广州市党员道德风范展示专题晚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历史沿革展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或上辅导课,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带头进行整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的整体合力,确保纪律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抓好示范引路,深化教育活动。市纪委在继续抓好番禺区沙湾镇等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选择海珠区、市交委、市岭南国际集团、越秀区广卫街和大塘街作为纪律教育示范点,探索纪律教育的新途径、新经验,指导和推动全市纪律教育月的深入开展;选择市文化局、团市委、广州大学等单位作为联系点,共同推进纪律教育工作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本单位本部门好的传统和做法,学习和借鉴示范点、联系点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培育本地区、本单位的示范点并确定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改进方式方法。纪律教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党员干部的主体地位,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纪律教育新途径,充分运用正反面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传播渠道,充分利用一切文艺形式,创作出种类繁多的廉政文化精品,使纪律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党员和群众,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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